“教师无限责任制”引人担忧,网友称“不想让自己孩子当老师”

洪老师
洪老师 2020-6-21 11:06
阅读需:0

最近有两则关于“老师责任”的新闻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讨论:一个山西中北大学作弊学生坠楼身亡,家长要求监考考试“负责”事件;一个是贵州龙里小学生在校外被殴打,教育局对校长和班主任“停职处理”事件。

学生因作弊坠楼身亡,监考考试被家长问责

6月6日,山西中北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坠楼身亡。后经调查,该学生因为参加补考时作弊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没收试卷,在教室坐了20多分钟后离开教室不久便坠楼身亡。

事发后,该学生家属认为:学生在教室哭了20多分钟没人管,期间监考老师和班主任未对其进行教导和规劝,因此监考老师和班主任对学生坠亡负有责任。

但实际上,监考老师当时正在监考,也并没有时间去照顾该作弊考生;而班主任当时根本就不知道该学生作弊被没收试卷,更不清楚学生心里有轻生的想法。所以,这种把责任归咎于监考老师和班主任的想法,无论如何都有点牵强。

还好,该校校长在关键时刻站出来替监考老师证了一个清白。6月9日,中北大学沈兴权校长对此作了回应:监考老师的做法并无不当之处,中北大学会继续坚持对考试作弊严查的规章制度,树立严格的规范。


小学生校外被殴打,校长和班主任遭停职

然而,贵州龙里某小学的校长和班主任就没这么幸运了。6月10日,网上流传出一段“欺凌事件”的视频。视频中,一名白衣女孩在街上(当地小吃街附近)对着另一面花衣女孩猛扇耳光,一边扇耳光,一边大声训斥、辱骂,最后白衣女孩还踹了一脚,花衣女孩随即被踹倒在地。

视频曝光之后,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都极为重视,及时调查并处理了该起“欺凌事件”。据调查,该视频拍摄于5月20日,打人者是朱某某,今年13岁,是某中学的一名中学生;被打者是蔡某某,今年12岁,是某小学的一名小学生。

随后,公安部门对2名打人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龙里县教育局则对涉事学校校长和班主任进行“停职处理”。对于该处理结果,网友们表示非常诧异:学生在校外打架,为何要停校长和班主任的职?难道家长对此不负责任吗?

“教师无限责任制”何时休?

从当前的教育现状来看,真正处于“弱势”的一方并非是家长和学生,而是一线老师。只要学生出了问题,家长都会找学校或老师的“麻烦”;而教育行政部门,很多时候为了平息家长的意见,“不辨是非”地将责任归咎到当事老师身上。

老师,最终成了各种“责任事故”的“背锅侠”,无限度地被追究各种责任!很多网友都为上文的监考老师、校长和班主任鸣发不平之声,也有网友叹息:自己是绝不会让孩子去当教师的!

“法制化管理”势在必行!

监考老师正常履职,学生出问题了,家长找老师;学生在校外打架,学校和老师根本无法监管,教育局也要追究校长和班主任的责任。老师“管”得不对,“不管”也不对,那么老师究竟应该如何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呢?

一个最好的方式,可能就是“法制化管理”了。所谓“法制化管理”,就是学生和教师的一切行为皆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则,一旦学生或教师违反法律法规,则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处理。

这种“法制化管理”是一种一切以“法律标准”为判断依据的管理方式。比如法律规定教师不准骂学生,那么教师一旦使用脏话骂学生,就应该受到规定的处理;学生一旦违反纪律,那么则按照纪律规定进行处理。

学生出了问题,不以家长的意志要求为转移,而以法律规定为依据。这样一来,老师就知道哪些言行是违反规定的,必须担责;哪些情况是学生或家长自己的责任,与教师无关!

为什么要采用“法制化管理”呢?

1.当前的师生关系已经不再是过去的“道德情感关系”,而是一种“法律责任关系”。以前的师生关系,侧重于“情感”;现在的师生关系,侧重于“责任”。以前老师打骂学生,家长还会感谢老师严格管理,现在老师打骂学生,家长就会要求老师为此担责。在这种变化之下,教师也必须认清这种“法律责任关系”,自己一旦有不当言行,很可能就会为此担责。

2.法制化管理,使学生、家长、学校和老师都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大多是学生、家长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教师”则从来难以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多数针对教师的处罚都是一种“行政处罚”,缺乏法律依据。依法管理,是所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老师、学生、家长都应该实行的一种管理方式。

结束语:

“教育的行政化管理”,会产生更多次生教育问题;而“法制化管理”,才是真正能够保障学生、家长、学校、老师等各方利益的有效方式;否则,用牺牲“教师”的合法权益来保障“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只能让人们对教育更加失望!


来源:班主任必读

相关标签:
评论
  • 消灭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