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批评我?15岁初中生遭批评后跳楼致残,要求学校赔偿15万

洪老师
洪老师 2020-6-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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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小孩越来越难管,以前有句说叫“棍棒底下出孝子”,意思是小孩子不听话就要打,不打不成才,这种观点无疑是错误的。但静下心来想想,这句话放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还是非常有道理的,因为小孩根本不讲道理,也听不进道理。这些孩子在家里霸道惯了,在外面遇到一些小挫折就会走极端。

江苏省南通市启东经济开发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陆某向学校索赔15万元的诉求被当庭驳回。陆某是房东某中学初二的学生,2018年6月22日,陆某因干扰班上的女生正常学习和生活,老师叫来家长,当着家长的面将陆某批评了一顿。

班主任王老师:“这个孩子每个星期都会被记过,我们已经劝导过好多次了,还是一点效果都没有。这次有点过分了,居然骚扰女生。”

事发当天,家长在老师批评完陆某之后,将陆某打了一顿。这个结果让陆某大为气愤,本以为家长过来是替自己说话的,没想到家长不仅没帮自己,反而当着老师的面动手。陆某一怒之下就往走廊上跑,家长和老师怕他做傻事,连忙追了上去,但他们还是晚了一步。陆某猛地翻过栏杆跳了下去,当场摔致多处骨折,后鉴定为10级伤残。

为了给陆某治疗,家长前前后后一共花了11万元,家长觉得这个费用应该由学校来出。但学校觉得陆某跳楼是他自己的问题,拒绝赔偿。为了讨要赔偿,家长将学校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5万元。近日,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定学校方无过错,驳回了陆某家长的赔偿要求。

法官陆春花:“批评学生没有问题,学校是履行正常的教育管理职责,并不存在过错。原告在事发时已经满15周岁,对他自己跳楼可能产生的后果应该预见并明知。而且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原告的自伤与学校的正常管理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这个判决出来后获得一致好评,终于有不和稀泥的法官了!以前只要是学生出事,老师和学校永远都脱不开关系,哪怕有证据证明是学生自找的。但近年来的情况却有明显改变,前不久中北大学就有大学生作弊被抓跳楼的,舆论并没有站在学生一边,因为错在学生自己。学生自己犯错才会被批评,错了还不能批评,那这个学校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是非都不分的学校能教出什么好孩子?

如果学校对这名学生进行赔偿,那以后的教学工作将会陷入永久的混乱。前面也说了,陆某每周都有被记过,而学校并没有叫家长过去。这次是因为陆某干扰女同学的生活和学习,说白了就是骚扰女生。这种玩意如果放任不管,必定会有女生遭殃,到时候所有指责的声音又会集中到学校身上,说学校管理失职。

学校如果睁一只眼半一只眼,这名学生会祸害更多的无辜学生,跳楼就跳了,有什么大不了?不仅不应该赔偿,学校反而应该起诉他,如果他跳楼砸到人呢?这是典型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抓进去关两年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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