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四史教育”为主题的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洪老师
洪老师 2021-8-23 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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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研〔2021〕  号

 

关于开展以“四史教育”为主题的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研室,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总结交流我市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和做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握“四史”宣传教育内涵,注重内容上与中小学思政课教学融会贯通、逻辑上环环相扣,加深对党的历史的理解和把握,加深对党的理论的理解和认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本次评选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决定成立优秀论文征集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夏胜先任组长,褚军任副组长,成员为赵晓舫、王建林。各县区和市直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三、征集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校思政课教师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提高思政课教学实效、思政课教学实践以及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等方面的优秀教育教学论文。

四、内容要求

(一)紧紧围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紧密结合学生特点,主题鲜明、结构完整,具有逻辑性、可读性,且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性。必须为作者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格式要符合论文标准要求(包括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等),字数控制在3000~5000 字。

(二)每篇论文限一位作者,每人限报一篇。作者需提供网上查重证明并经本人签字承诺其真实性,全文检测重复率不超过20%。凡在市级以上评选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不予参评。参评论文采用统一格式排版,参考模板见教科研[2021] 8号文件附件。

五、报送要求

(一)各县区和市直学校要组织初评,统一上报。上报参加市级评审的篇目:寿县不超过40篇,凤台县、田家庵区不超过30篇,谢家集区、潘集区不超过20篇,大通区、八公山区、毛集实验区、高新区、经开区不超过15篇,高新区、经开区不超过10篇。市直学校原则上不超过5篇。

(二)市教研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遴选评审,其中一、二、三等奖设置比例分别为20%、30%和30%,并对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并将获奖论文汇编成册。

(三)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于2021年9月1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盖章)报送至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310室,论文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查重报告PDF扫描版统一发送至邮箱:hnjcjy@qq.com。联系人:赵晓舫  王建林,联系电话:6642709  6645707。

 

附件:淮南市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汇总表[?]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淮南市中小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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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县区和市直学校务必按时汇总,并于9月10日前将论文、查重报告扫描件和汇总表电子稿发到hnjcjy@qq.com。不接受个人申报。参评目录表中的顺序与文件包中推荐论文序号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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